宁波劳动社保基数稽查的依据
宁波市劳动保障局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劳动社保(以下简称社保)基数进行稽查,以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社保基金的稳定性。
稽查依据
1. 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记录
审查用人单位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记录,核查员工实际收入、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应缴纳社保的全部收入。
2. 工资单和其他相关单据
查验员工工资单、费用报销单、绩效考核单等相关单据,核实员工实际收入。
3. 用人单位财务报表
审查用人单位财务报表,核查企业整体工资支出情况,与员工工资发放记录比对,检查是否存在虚构工资支出或减少工资应缴基数的情况。
4. 工资增长率及物价指数
综合考虑当地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指数等因素,分析用人单位申报社保基数是否符合合理范围。
5. 劳动合同和社保申报记录
比照员工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与社保申报基数,检查是否存在故意压低工资基数或虚增社保缴费的情况。
合理性判断
稽查人员在依据上述资料进行核查后,将根据以下原则判断社保基数是否合理:
员工实际收入应低于或等于社保申报基数。
用人单位的工资支出情况与社保申报基数相符,不存在虚构或减少的情况。
社保基数与当地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指数相吻合,符合合理范围。
不存在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与社保申报基数严重不符的情况。
处理依据
经稽查认定用人单位社保基数不合理的,劳动保障局将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责令用人单位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和滞纳金。
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将违法单位纳入诚信黑名单,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通过劳动社保基数稽查,宁波市劳动保障局保障参保人员享受社保待遇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社保申报行为,维护社保基金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