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社保标准,最新明细规定
蕉岭县社保标准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旨在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健康权益。最新明细规定如下: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包括在蕉岭县境内就业的所有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每月需按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其中企业缴纳6.5%,职工缴纳2%。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医疗、大病医疗、生育医疗、工伤医疗和退休医疗等。其中,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80%以上,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50%左右,大病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90%以上。
职工养老保险
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包括在蕉岭县境内就业的所有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等。参保人员每月需按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其中企业缴纳16%,职工缴纳8%。
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其中,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年限×1.98%。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包括在蕉岭县境内就业的所有企业职工。参保人员每月需按规定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其中企业缴纳2%,职工缴纳1%。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补助金等。其中,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为:失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包括在蕉岭县境内就业的所有企业职工。参保人员由企业统一缴纳保费,费率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确定。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死亡赔偿金等。其中,医疗费用报销按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包括在蕉岭县境内就业的所有女职工。参保人员由企业统一缴纳保费,费率为1%。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哺乳假工资等。其中,生育津贴的领取标准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00%,领取期限最长为98天。
其他规定
蕉岭县社保标准中的具体细节和明细规定可能随着国家和省政府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参保人员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便准确了解最新的社保缴费和待遇规定。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拨打社保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