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维修基金简介
住宅维修基金是一种专项基金,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和重建费用。
住宅维修基金收取主体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住宅维修基金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
住宅维修基金收取细则解读
1. 应缴纳人
住宅维修基金应由住宅的所有权人缴纳。包括商品住宅、公房出售后和翻建后出售的住宅,以及其他合法转让的住宅。
2. 缴纳标准
住宅维修基金的缴纳标准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情况规定。一般按住宅建筑面积计算,住宅维修基金缴存起点为建筑竣工验收之日起。
3. 缴纳方式
住宅维修基金一般按期缴纳。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住宅维修基金收取情况向业主公开。
4. 缴纳期限
住宅维修基金的缴纳期限一般与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期相一致。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业主可以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继续缴纳住宅维修基金。
5. 逾期缴纳
业主逾期缴纳住宅维修基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催告业主缴纳。逾期缴纳超过三个月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业主加收滞纳金。
使用规定
住宅维修基金专用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和重建等费用。业主大会或者是业主委员会应当对住宅维修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住宅维修基金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退还给业主。当住宅出售或转让时,住宅维修基金余额不属于原业主的个人财产,也不随住宅出售或转让而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