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当兵有多少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上海市社会保险条例》规定,现役军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的社保缴纳年限计入个人社保缴费年限。具体规定如下:
基本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期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基本医疗保险:在部队服役期间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工伤保险:在部队服役期间发生的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在部队服役期间不计入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最新服务年限
现役军人的服役年限分为义务兵和士官两类:
义务兵:男性为12年,女性为6年;
士官:根据军衔等级不同,服务年限为12年、15年或18年。
补贴
现役军人可享受以下补贴:
基本津贴:根据军衔和职务等级发放;
伙食津贴:根据驻地标准发放;
住房津贴:根据驻地标准和家庭成员情况发放;
艰苦地区津贴:在艰苦地区的军人可享受该津贴;
高海拔津贴:在高海拔地区的军人可享受该津贴;
li>特殊津贴:根据特殊岗位、特殊任务等情况发放。
福利待遇
现役军人可享受以下福利待遇:
医疗保障:免费医疗,包括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和计划生育等;
住房保障:提供宿舍或住房补贴;
教育培训保障:提供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机会;
休假保障:根据服役年限和军衔等级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
退役保障:退役后享受退役金、安置费、生活补贴等待遇;
就业安置保障:退役后可享受就业安置政策,优先进入公务员、事业单位或企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