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社保最低标准
根据南京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标准的通知》,南京市社保最低缴费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为:
基本医疗保险:430元/月
失业保险:20元/月
工伤保险:8元/月
2023年社保缴费比例详解
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确定,2023年南京市职工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为3574元至17870元。
缴费比例:
基本医疗保险:
- 职工:6.1%(其中个人缴纳2.8%,单位缴纳3.3%)
- 灵活就业人员:9.06%(个人全额缴纳)
失业保险:
- 职工:0.5%(个人缴纳0.2%,单位缴纳0.3%)
- 灵活就业人员:0.75%(个人全额缴纳)
工伤保险:
- 职工:0.3%(单位全额缴纳)
缴费方式
职工社保由单位代为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以下缴费方式:
线上缴费:南京市社保局官方网站、手机APP
线下缴费:社保经办机构、银行网点
缴费时间
职工社保由单位按照规定日期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费截止时间为缴费月次月15日。
社保账户使用
职工社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缴纳的社保费用划入个人社保账户,用于支付相关福利待遇,如医疗报销、失业救济、工伤赔偿等。
社保类型
南京市社保包括三大主要险种:
基本医疗保险:用于支付职工及其家属的医疗费用
失业保险: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工伤保险:用于保障工伤人员的医疗、康复和赔偿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