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余额转出条件
南京社保余额转出需满足以下条件:
已参保南京社保满三年以上;
无欠缴社保费记录;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
已离职或中断南京社保缴纳;
已迁出南京市。
南京社保余额转出方式
南京社保余额转出可通过以下方式:
跨省转移:若已参保其他省份社保,可申请跨省转移个人账户余额,转移至新参保地;
一次性提取:达到退休年龄或已迁出南京市满一年,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终结社保关系:离职后无其他社保缴纳途径,可申请终止社保关系,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转出需不需要完税
南京社保余额转出是否需要完税取决于转出方式:
跨省转移:不需要完税;
一次性提取:需按1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终结社保关系:需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转出流程及所需材料
转出流程及所需材料因转出方式不同而异,具体如下:
跨省转移
流程:向南京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异地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所需材料:身份证、参保证明、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证明。
一次性提取
流程:退休后或迁出南京满一年后,向南京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所需材料:身份证、退休证或迁出证明、个人银行账号。
终结社保关系
流程:离职后无其他社保缴纳途径,向南京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所需材料:身份证、参保证明、离职证明。
注意事项
南京社保余额转出前应注意以下事项:
需提前了解不同转出方式的税收政策;
准备好相关材料,提前向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转出后应及时转移社保关系或办理其他社保缴纳途径,以免中断社保缴费;
转出额度受个人账户余额影响,超额部分无法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