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社保同时缴纳
在北京同时缴纳公积金和社会保险是保障个人住房和医疗养老的有效途径。以下是北京公积金社保同时缴纳的详细办理流程:
一、办理单位
参保单位为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
二、参保登记
1. 社保
用人单位应向参保职工所在地的区或市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2. 公积金
用人单位应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填写《住房公积金参保登记表》,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三、缴费标准
1. 社保
*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2%,个人缴纳8%;
*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11%,个人缴纳2%;
*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费;
*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1%,个人缴纳0.5%;
* 工伤保险:单位根据行业风险缴费,个人不缴费。
2. 公积金
* 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各缴存5%,最低缴存基数为上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最高缴存基数为月平均工资的3倍。
四、缴费方式
社保和公积金可通过网上银行、各银行柜台或社保公积金经办机构缴纳。缴费截止日期为每月15日。
五、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每月按规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个人查看社保和公积金账户,确认缴纳情况;
职工享受社保和公积金待遇。
六、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并按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避免产生滞纳金。
个人应核对社保和公积金缴费情况,如有疑问及时咨询经办机构。
北京公积金社保同时缴纳可享受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用人单位可享受社保补贴。
缴纳北京公积金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享受低息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