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缴费的条件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申请延迟缴费。具体条件如下:
1. 已按规定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
2.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个人账户累计缴费不足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
3. 身体状况良好,能够继续从事工作或继续创业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延迟缴费申请,经批准后,可以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延迟缴费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5年。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否还能继续缴纳社保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可以自愿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直至达到个人账户累计缴费达到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但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其缴费基数不得高于本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水平。
缴费年龄及特殊情况
1. 免缴社保年龄
对于以下人群,国家免予缴纳社保:
1.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的退休人员;
2. 农村户口且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农民;
3. 在境外居住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人员。
2. 特殊情况下的缴费年龄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国家允许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继续缴纳社保:
1. 延迟退休人员:对于延迟退休政策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仍继续工作的职工,可以继续缴纳社保,直至达到规定的延迟退休年龄;
2. 特殊工种人员:对于从事高危、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提前退休,但在退休后继续从事原工作,则可以继续缴纳社保;
3. 灵活就业人员:对于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受退休年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