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中途停交,如何续交?
北京社保中途停交后,参保人若想继续缴纳,需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续交方式。
个人社保续交
个人社保中途停交后,参保人可自行到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缴。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参保登记表、社保缴费凭证等。补缴期限一般为停保后6个月内。
补缴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次性补缴和逐月补缴。一次性补缴需一次性缴清所有欠缴的社保费用,逐月补缴则可以分月缴纳。补缴费用及利息按照北京市相关政策计算。
单位社保续交
单位社保中途停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到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所需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账户证明等。
单位社保续交方式主要有两种:原单位续保和转移续保。原单位续保指用人单位继续为参保职工缴纳社保费用,转移续保指参保职工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将社保关系转入新单位缴纳。
需要注意的事项
1. 续交时限:北京社保中途停交后,续交时限一般为停保后6个月内。超过时限,参保人可能无法补缴社保费用。
2. 补缴利息:个人社保补缴需缴纳利息,利息按北京市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3. 续保资料:续交社保时,参保人或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必要的续交资料,如身份证、参保登记表、营业执照等。
4. 社保待遇:续交社保后,参保人享有的社保待遇与正常缴费参保人员相同,如养老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
5. 社保补贴: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享受北京市政府发放的社保补贴。补贴标准及发放条件以北京市相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