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当月几号扣社保,最新规定是什么
深圳社保缴纳时间是每月15号,雇主应在此日期前完成社保申报及缴费。深圳市出台了最新的社保缴费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缴费基数调整
深圳市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为上年度深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具体缴费基数计算公式如下:
最低缴费基数 = 上年度深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
最高缴费基数 = 上年度深圳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0%
缴费比例
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保持不变,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具体缴费比例如下:
* 单位缴纳:
* 养老保险: 20%
* 医疗保险: 10%
* 失业保险: 2%
* 工伤保险: 0.5%-2%
* 生育保险: 1%
* 个人缴纳:
* 养老保险: 8%
* 医疗保险: 2%
* 失业保险: 1%
缴费方式
深圳市社保缴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 网上银行缴费
* 手机银行缴费
* 社保局柜台缴费
* 委托代缴机构缴费
社保申报
单位应在每月15日之前,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障局指定平台进行社保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参保人员信息、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等。
逾期缴费处罚
单位逾期缴纳社保费的,将按日加收滞纳金。滞纳金计算公式如下:
滞纳金 = 逾期缴费金额 × 滞纳天数 × 日滞纳金率
日滞纳金率: 0.05%(万分之五)
温馨提示
深圳市社保缴纳时间为每月15日,逾期缴纳将产生滞纳金。企业和个人应按时缴纳社保,以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