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社保转移手续
### 参保手续概述
社保转移是指参保人员在不同地区变更户籍或就业单位后,其社会保险关系需要随之转移至新参保地的情况。扬州社保转移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步骤一:申请转移
1. 提交申请:参保人员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参保证明等)。
2. 准备材料: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参保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手册。
3. 办理地点: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异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 步骤二:档案调转
1. 档案转递: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参保人员的社保档案转递至异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2. 存档确认:异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档案后,核实参保人员信息并存档。
### 步骤三:接续参保
1. 信息核定:异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包括缴费基数、缴费年月、累计缴费时间等。
2. 接续参保:根据核定的参保信息,办理接续参保手续,确保社保关系平稳过渡。
## 异地办事指南
### 办理方式
**1. 线下办理:**
参保人员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原参保地或异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2. 线上办理:**
部分地区支持线上社保转移申请。参保人员可通过社保局官方网站或手机APP进行申请,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 办理地点
**原参保地:**
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单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异地新参保地:**
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或新就业单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 注意事项
1. 申请转移时,参保人员应同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所有社保险种的转移。
2. 社保档案调转需要一定时间,参保人员应提前办理转移手续,避免影响社保待遇的领取。
3. 异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档案后,会核定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如有差异,请及时提出异议。
4. 参保人员转出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不再受理其社保相关业务,请转至异地新参保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