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迁入新疆所需材料
宜宾社保迁入新疆需要职工本人或其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新疆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身份证件
- 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缴纳证明
- 宜宾社保缴费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单》原件
劳动关系证明
- 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户口所在地证明
- 新疆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新疆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材料
-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需提供《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表》原件
享受社保政策待遇的,需提供相关优惠认证材料
户口迁出宜宾满一年且宜宾社保未中断的,需提供宜宾户口迁出证明和补缴宜宾社保凭证
注意: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与原件一致。
办理流程
1. 职工本人或其代理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新疆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2. 经办人员审核材料,核实职工身份和缴费记录。
3. 经办人员办理社保迁入手续,并向职工出具《社会保险变更记录单》。
4. 职工持《社会保险变更记录单》到新疆新的工作单位办理入职手续。
特别提醒
- 社保迁入新疆后,职工宜宾社保将终止,宜宾社保缴费记录将转移至新疆。
- 职工迁入新疆满一年后,可申请办理失业金待遇。
- 如果职工户口迁回宜宾,需及时办理社保迁回宜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