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伤残社保基金:领取要求
根据现行社保规定,十级伤残社保基金的领取要求如下:
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 具有有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伤残评定书》(等级为十级);
3. 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4. 累计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十级伤残社保基金:办理流程
十级伤残社保基金的办理流程一般为:
1. 申请
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携带所需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2. 审核
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领取条件后,将申请提交给市级人社部门。
3. 市级人社部门审批
市级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符合领取条件的,予以批准。
4. 发放
批准后,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将十级伤残社保基金发放给参保人员。
注意事项
1. 已领取其他社会保险待遇(如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的,不能重复领取十级伤残社保基金;
2. 办理十级伤残社保基金所需的材料一般包括:居民身份证、伤残评定书、退休证、参保缴费凭证等;
3. 具体领取标准和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