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信托基金
梅艳芳信托基金,又名梅艳芳慈善基金会,是香港已故歌手梅艳芳于2003年成立的慈善基金会。基金会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有需要的人,包括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和老人等。基金会由梅艳芳的遗嘱执行人管理,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是基金会的主席,梅艳芳的弟弟梅启明和妹妹梅爱芳是基金会的董事。基金会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帮助有需要的人,并资助了许多慈善项目。基金会还组织了许多慈善活动,包括义演和拍卖等,为基金会筹集资金。
遗留财富的归属与争议
2003年12月30日,梅艳芳因癌症去世,享年40岁。梅艳芳生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信托基金,委托由刘德华、梁朝伟、张学友、吴君如及其兄长梅启明、会计师梁美薇和律师王婕妤7人组成遗产执行人团队管理。遗嘱中,梅艳芳设定信托基金的受益人为其2位母亲和1位弟弟,以及友人刘培基和圈中好友张国荣。2004年7月18日,梅艳芳遗产执行人正式宣布,梅艳芳的个人财产经过评估,总值约为1.7亿港元。同时宣布将成立梅艳芳慈善信托基金,其中5000万港元将给予梅艳芳慈善信托基金,剩余遗产将由梅艳芳母亲覃美金、哥哥梅启明、姐姐梅爱芳平分。
2004年11月20日,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提出质疑梅艳芳遗嘱的真实性,认为梅艳芳是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签署的遗嘱。覃美金提出,梅艳芳在去世前几个月内一直在服用大量药物,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她的心智状态。覃美金还指控梅艳芳的遗产执行人隐瞒了梅艳芳的遗嘱,并试图窃取她的财产。遗产执行人否认了覃美金的指控,并表示梅艳芳是在神智清醒的状态下签署的遗嘱。他们还表示,他们已经将梅艳芳的遗嘱提交给了法院,并愿意接受法院的审查。2005年1月13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梅艳芳的遗嘱是有效的,覃美金的质疑被驳回。2005年3月18日,覃美金向香港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要求推翻高院的裁决。2005年6月1日,香港终审法院驳回了覃美金的上诉,维持了高院的裁决。这意味着梅艳芳的遗嘱是有效的,覃美金的质疑被驳回。2005年6月2日,梅艳芳慈善信托基金正式成立,覃美金作为遗嘱执行人之一,与其他6位遗嘱执行人共同管理梅艳芳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