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生育险合并,如何申报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医疗保险事业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却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医疗保险管理不规范、生育保险制度不完善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医疗保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为了解决这些问题,2018年5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并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将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实行统一的管理.那么,医疗保险生育险合并如何申报呢?
合并之后生育险申报流程
1、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 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单位开具的休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方式。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报:
* 网上申报:登录当地的医疗保险局网站,进入网上申报平台,根据提示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
* 现场申报: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当地的医疗保险局办事大厅,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申报时间。申请人应当在生育后三个月内提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4、申报结果。医疗保险局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生育保险金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中。
合并之后生育险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是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申请人必须在生育后三个月内提出申报。
3、申请人必须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
4、申请人必须按照医疗保险局的规定,及时领取生育保险金。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生育险合并后,申报流程更加简便,更加人性化.广大参保人员可以通过网上申报或现场申报两种方式进行申报,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还可以咨询当地医保中心,申报时间也更加宽松,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更多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