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疗保险癌症报销,看完秒懂
农村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出资并扶助贫困人口参加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国家对于参保的贫困人口给予财政补贴,并通过财政补贴资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等方式筹集医疗保险基金,以保证参保的贫困人口在发生医疗费用时可以得到报销。
农村医疗保险癌症报销政策
1、参保的贫困人口因患癌症而住院治疗的,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的基础上,给予20%的补助。
2、参保的贫困人口因患癌症而进行门诊放疗、化疗的,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的基础上,给予20%的补助。
3、参保的贫困人口因患癌症而进行手术治疗的,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的基础上,给予30%的补助。
4、参保的贫困人口因患癌症而进行靶向治疗、免疫治疗的,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的基础上,给予30%的补助。(本条适用于2018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医药费用)
农村医疗保险癌症报销流程
1、参保的贫困人口在发生医疗费用后,应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持本人身份证、农村医疗保险卡、医疗费用发票等相关材料,向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报销。
2、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参保的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后,将报销材料报送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3、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的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符合报销条件的,将报销金额发放至参保的贫困人口的银行账户。
农村医疗保险癌症报销注意事项
1、参保的贫困人口在发生医疗费用后,应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持本人身份证、农村医疗保险卡、医疗费用发票等相关材料,向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报销。逾期未申请报销的,将无法享受农村医疗保险癌症报销政策。
2、参保的贫困人口只能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能享受农村医疗保险癌症报销政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将无法享受农村医疗保险癌症报销政策。
3、参保的贫困人口在申请农村医疗保险癌症报销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医疗费用发票。虚报、伪造医疗费用发票的,将无法享受农村医疗保险癌症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