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补缴条件,哪些人群符合?
养老保险补缴是指,已经达到退休年龄,还没有退休的人员,且符合条件,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养老保险费后,可以增加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
养老保险补缴条件
1、凡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社会保险法》规定,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可以回溯缴费;
2、必须是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15年的职工;
3、在1992年12月31日前或1963年7月1日前退休的解除临时工合同的临时工;
4、1991年12月31日前死亡或1963年7月1日前退休的已故职工家属;
5、1992年1月1日后死亡或1963年7月1日后退休的离退休职工;
6、1992年1月1日后死亡或1963年7月1日后退休的离退休职工家属;
7、因工致残的职工;
8、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养老保险补缴有哪些用途?
1、增加累计缴费年限,提高养老金待遇;
2、满足办理退休手续的条件,最终顺利退休;
3、延缓退休的职工,继续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补缴期间缴费年限累计到个人账户;
4、利于社保养老金的发放和养老保险制度的规范管理;
5、可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补缴是怎么计算的?
养老保险补缴金额=补缴年度(累计)社会平均工资÷12×补缴月份数×本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对于那些想要提高退休后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是一项利好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补缴养老保险费,以增加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