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标丢了怎么办?
保险标丢失后,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报案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保险合同号;
被保险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保险标的名称、型号、数量、价值;
保险标的丢失时间、地点、经过;
有关损失的证明文件,如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遗失声明等。
如何及时索赔?
保险公司收到报案后,会派人进行查勘。查勘人员会核实保险标的的损失情况,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确定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申请和相关资料后,应在30日内作出理赔决定。如保险公司对理赔申请有异议,应在15日内书面通知被保险人。
小贴士
1. 保险标丢失后,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以便保险公司及时派人查勘。
2. 在向保险公司报案时,应提供完整、准确的资料,以便保险公司核实损失情况。
3. 保险公司在收到索赔申请和相关资料后,应在30日内作出理赔决定。
4. 如果保险公司对理赔申请有异议,应在15日内书面通知被保险人。
5. 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理赔决定有异议,可以向保险公司提起申诉。
6. 保险公司应当在收到申诉后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7. 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复核决定仍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