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的保障范围
重疾险的保障范围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疾病。重疾险的保障范围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恶性肿瘤:指癌症和恶性淋巴瘤,其中癌症是指有转移或扩散倾向的,并可能导致死亡的疾病,包括淋巴瘤、白血病、肉瘤等;
心脏病:指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力衰竭、缺血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等;
脑卒中:指脑梗死、脑出血或蛛网膜下腔出血;
肾衰竭:指慢性肾脏病5期,需要长期透析维持生命的疾病;
肝硬化:指肝脏的慢性炎症性疾病,导致肝脏细胞损伤和纤维化,最终导致肝硬化;
重大创伤:指因意外事故导致的功能障碍或死亡,包括肢体残疾、毁容、烧伤等;
重大疾病:指重疾险合同约定的,对被保险人产生重大影响的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脏病、脑卒中、肾衰竭、肝硬化等。
重疾险的投保年龄
重疾险的投保年龄一般在18至65岁之间,有些保险公司会将投保年龄放宽至70岁或75岁。投保年龄越小,保费越便宜,保障时间越长。因此,建议尽早投保重疾险,以便获得更全面的保障。
重疾险的保障期限
重疾险的保障期限一般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终身保障:指保险合同有效期为被保险人的终身,只要被保险人缴纳保费,保险合同就一直有效,保障期限不受限制;
定期保障:指保险合同有效期为一定期间,保障期限结束后,保险合同自动终止。定期保障的保费一般比终身保障便宜,但保障期限有限;
返还型保障:指保险合同有效期为一定期间,保障期限结束后,保险公司将保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返还给被保险人。返还型保障的保费一般比终身保障和定期保障都贵,但保障期限结束后,被保险人可以收回一部分或全部保费。
投保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保障期限。
重疾险的保额
重疾险的保额是指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时,向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保额越高,保障也就越高。一般来说,保额应根据被保险人的收入、家庭情况、负债情况等因素来确定。保额太低,不足以支付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保额太高,保费负担过重。因此,投保人应合理确定保额,以获得充足的保障。
重疾险的等待期
重疾险的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限。等待期一般为90天或180天。在等待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被保险人已缴纳的保费将退还给被保险人。
重疾险的免责条款
重疾险的免责条款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情況。免责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投保时故意隐瞒或虚报健康状况;
自杀或自残;
从事高危职业或活动;
因战争、暴动、核辐射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重大疾病;
因醉酒、吸毒、服用国家禁止的药物等原因导致的重大疾病;
因犯罪行为导致的重大疾病。
投保人应仔细阅读重疾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以了解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